正取生注意事項
正取生請於111年12月19日(星期一)前,將
1.入學意願確認回條(紙本通知信函內已附)
2.學位(畢業)證書正本(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)
持外國學歷證件者,學歷證件須已加蓋經我國駐當地國之駐外機構驗證戳記,報到時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、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
3.若為應屆畢業尚未領取畢業證書者,請勾選「入學意願確認書」內切結選項
掛號寄回或送回本校招生組,以完成報到程序,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逾期以棄權論。
*112年01月31日前已取得學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者,如擬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(詳簡章所列可提前入學系所),請於111年12月12日至14日親自至所屬系所提出申請,經系所主管簽章同意後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相關事項請洽詢(04)36097152、(04)36098794、(04)36097191。